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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

美国联邦教育署申请博士学位

2015-11-12 22:57 未知 访问次数:
申请博士学位
 
第一条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学历资质审核,并在从业工作年限五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4.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6.两位教授或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第三条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
  这是目前国内最适合在职人员深造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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